論文題目
本論文研究了中國晚明肖像畫中的自我建構,這一時期大致在1560年至1660年之間。它主張對肖像畫的整體理解,超越對主體肖像的分析,同時考慮畫像元素,如家具、鏡子、屏風和服裝等物品,花園、城市空間和建築等場所,以及反映悼詞、詩歌、標題和簽名的文本。
本論文並不關注某位藝術家或「大師」的作品,也不關注宮廷、豪宅或寺廟等具體環境,而是認為在晚明時期,「真」的概念開啟了一種新的肖像畫風格,使個人的自我價值得到重塑。本論文按時間順序分為四個案例研究,每個案例都研究了藝術家和贊助人為創造或「製造」晚明男女肖像而使用的不同策略,無論是單獨描繪還是集體描繪。
第一個案例研究解釋了在描繪佛教寺院中的雅聚群像中,精英男性形像如何被重新定義。第二個案例探究女性鏡中照容的圖像與女性自我描寫之間的關係。第三個案例研究的重點是明朝滅亡後不久製作的一系列個人肖像畫,以揭示這些肖像畫如何排除了對晚明自我的進一步描寫,並啟動了對新政治秩序的描寫。最後一章將晚明的肖像畫帶到了今天,並探討了某些作品是如何在歐洲和美國的數字和實體展覽中被闡釋和展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