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題目
這篇論文從藝術史的角度重新分析了以「歸順者」的身份而為人所知的膠州文人法若真(1613–1696)在清朝初年的文化景觀構建中所扮演的歷史角色。透過對法若真的研究,本論文對傳統學術研究只重視「國家」在遺民畫家記憶書寫中所佔據的主導地位的研究取徑提出了質疑。相反,本論文將關注點聚焦於清初政治光譜兩極的「遺民」與「歸順者」共同轉向描繪地方景觀的這一藝術史現象,強調地方景觀在塑造個人與集體身份上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清朝(1644–1911)建立後,紀念性的山水描繪成了藝術家筆下的重要主題。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針對書寫前明歷史一事,滿清政府將七十多人處以極刑。這一被稱為「明史案」的殘酷事件給「記憶」書寫這一文人行為賦予了新的重要性和迫切感。本論文認為,法若真向紀念性山水描繪的回歸是其應對朝代更替及文字獄所造成的創傷的一種策略。當那些受朝廷委派的大型藝術工程服務於慶祝國家大事、穩固滿族統治的政治目標時,法若真的藝術實踐則以提升家庭與地方記憶在繪畫中的重要性和重建第一代被征服文人的集體身份為目標。驚人的是,以徐枋(1622–1694)為代表的那些歷來被視作與歸順者不在同一道德層面的遺民畫家的作品中也可以找到同樣的藝術策略。因此,本論文認為,紀念性的山水描繪實際上是清初畫家們商榷第一代被征服文人的集體身份的一個場所。這些藝術作品為文人們構建超越政治與朝代疆界的文化延續性提供了一種媒介,並因此保證這一藝術形式在政權突變中依然能夠保持持久的活力。